10月30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邯郸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公告称,经查,吴悠在武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对案件风险事件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规定,我分局拟对吴悠作出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因采取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告知书。现依法公告送达《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邯郸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邯金罚告字〔202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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